企业改制逃债是指企业在改革和经营机制转换过程中回避债务或妨害债权人行使债权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企业进行股份改造时,以优良资产组建不承担债务的股份制公司,由资产既少又劣的原企业承担债务,或者企业整体股份制改造时,新股东否认债务并在出资协议里擅自处置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第一款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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